监控[JianKong]录像[LuXiang]里钱从空中飘下
□首席记者 李钊 通讯员 朱剑锋 文图
本报驻马店讯 1万元藏在被子[BeiZi]里,阳台上晒被子[BeiZi]时钞票全飘下楼,最终通过监控[JianKong]录像[LuXiang]找回2600元。昨日,谈起该事,驻马店的宋先生[XianSheng]很郁闷。
阳台上晒被子[BeiZi]万元钞票全飘下楼
在驻马店市某农机公司上班的宋先生[XianSheng],4月6日上午到银行取了3万元现金准备出差谈一笔业务。下午出行时由于临时变动只带走了2万元,顺便将用白纸封着又套了个皮筋的1万元现金放到了床头柜上。妻子赵女士[NvShi]为了安全,把钱藏在了壁柜内的被子[BeiZi]里。
4月20日上午,赵女士[NvShi]在家打扫完卫生后,见是好天气就把壁柜里的被子[BeiZi]取了出来,搭在窗户外的防盗窗上晒晒。
4月21日下午,宋先生[XianSheng]回到家后问妻子要放家里的1万元,赵女士[NvShi]怎么找也找不到,想了半天,突然想起了在防盗窗里晒被子[BeiZi]的事情。赵女士[NvShi]当时[DangShi]就急哭了,一口气从6楼跑到1楼寻找,但是没有[MeiYou]一点钱的踪迹。
民警[MinJing]出面协调业主找回2600元
在1楼业主的建议下,夫妻俩跑到小区物业办,通过工作人员在门卫室的监控[JianKong]录像[LuXiang]查看当时[DangShi]的情况。随后夫妻两人按图索骥找到了5号楼东单元一位带两个孩子的老太太。
“到她家时,我们问她捡钱了没有[MeiYou],老太太说没有[MeiYou],她孙子说捡了还遭到训斥。无奈,我们只好报警。”赵女士[NvShi]讲起当天下午的事情。
及时赶到的驻马店市东风派出所民警[MinJing]问清了事情来龙去脉后,对捡钱者进行了走访,经过民警[MinJing]的耐心解释,5号楼东单元的老太太表示自己捡了2300元并交给了民警[MinJing]。
开店女老板捡了300元已归还
5号楼冀女士[NvShi]是一位卖地板砖的老板,当天她也目睹了此事。
据她介绍,当时[DangShi]她骑电动车回家做饭,“开始还以为是哪个人在开玩笑,但见一个老太太和几个孩子一哄而上捡地上的钞票!我也弯腰顺手捡了3张,这时钱已经基本上被捡光了,就上楼了。我一直在寻思着可能是哪一家夫妻吵架造成的。”说起当时[DangShi]的一幕,冀女士[NvShi]还恍如梦中。
第二天夜晚,宋先生[XianSheng]和赵女士[NvShi]到冀女士[NvShi]家说明情况后,冀女士[NvShi]承认并主动交出了自己捡的300元钱。“捡钱不是错,但是人家挣钱也不容易,我捡到多少就交出来多少!做人要凭良心!”面对监控[JianKong]镜头回放,冀女士[NvShi]坦诚地说。
八岁童未捡钱受褒奖
“那天放学后,回家走到4号楼那里,看到几个人都在捡钱,我还以为是谁发财了撒钱呢!”回忆起当天的事情,在驻马店市第七小学三年级上学的李一凡同学说。“爸妈和老师平时都教我不要随意拿别人的东西,所以我没有[MeiYou]敢捡,我跑回家告诉我爸爸这事,爸妈都对我的表现表示赞赏。随后,爸爸和我一起下去看看,什么都没有[MeiYou]了!”记者从监控[JianKong]录像[LuXiang]回放上看到的情景印证了这位8岁天真少年的话。
不当利益应返损失人
东风派出所一名民警[MinJing]认为:大多数人在那样的情境和氛围中,只是出于一种从众心理,只有很少的人才会真正地出于贪财的目的,去做那种不当得利之事。目前这种情况只能从道德的角度加以约束,至于是否涉及法律层面还不好说。
河南文苑律师事务所朱伟光说,《民法通则》中早已规定捡到他人财物时,公民有归还的义务,不尽义务即为违法。新《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数额在10000元以上,属“侵占罪”,判处罚金或者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公民,捡到东西应当及时归还;作为遗失人,当发现自己的遗失物被人捡而自己又不能追还时,可通过民事诉讼到法院判决其归还;作为拾得人,必须根据法院判决交还拾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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