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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告别保死不保病 六种大病成为必保范围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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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湖南网7月31日电 据潇湘晨报报道,8月1日起,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订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实施,最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有了统一的“说法”,其中恶性肿瘤等6种大病成为必保疾病。由此,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的状况将得到缓解,投保人的权益可以获得最大的保障。
标准统一市民买得更放心
“新规范中的最大特点是,对原来容易‘扯皮’的疾病定义进行了量化,有了具体指标可以参照。对老百姓来说,这意味着自身的消费过程将更加透明。更重要的是,发生索赔时,理赔尺度将明显放宽。”泰康人寿湖南分公司营销部总经理李险峰介绍,重疾险定义标准统一后,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25种重大疾病都有了统一的定义、理赔标准和理赔原则,大量避免了不能获赔的纠纷问题。
其次,“核心疾病”必保。新重疾险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6种大疾病列入必须承保的“核心疾病”,凡是叫“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至少要保障这些疾病。而不符合这个标准的重疾险,将更名为“疾病险”。
第三,理赔尺度放宽。今后的重疾险产品出发点有所改变,主要是保障那些危险性很高、但治疗后依然有较高存活率的病。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理赔,而今后可能放宽尺度,这有助于解决人们对“保死不保病”现象的争议。
新重疾险价格未因此上涨
最近,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各自的新版重疾险。新上市的产品并非都是全新开发的产品,部分是在保持原产品费率不变的基础上,根据《规范》的要求对规定的25种疾病采用了行业统一的疾病定义。但仍有一半左右的新重疾险,在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扩大了保障范围。比如,将于8月1日上市的泰康人寿“双重关爱”重疾险就增加了3种《规范》范围外的疾病保障,保障病种达27种。
由于新产品保障范围普遍比旧产品更广,消费者最担心新产品会因此而涨价。但记者昨日比较了新推出的部分新版重疾险,发现新产品的价格并未大涨。比如,平安人寿新上市的11款新重疾险中,除2款新开发产品、1款升级产品外,其余8款产品费率与老产品一致。此外,虽然有部分新版重疾险涨价,但保险责任范围也随之拓宽,如增加了疾病种类,减少了责任免除范围等。比如,与老重疾险相比,泰康新款重疾险只需增加30%左右的保费即获得比以往高出一倍的重大疾病保障与身故保障。
购买重疾险“喜新不必厌旧”
记者昨日了解,泰康、国寿大多数保险公司都遵循了“有利于客户”原则,也就是说,老保单里的合同条款和新的重疾险规范,哪一个对投保人更有利,理赔时保险公司就按照哪一个进行。
据了解,新《规范》中有80%的内容对老保单持有者有利,部分条款对老保单持有人不利,有市民担心理赔时保险公司不认账。泰康等多家保险公司提醒,长沙市场上保险公司均对重疾险新老保单实施了“无缝对接”,市民购买重疾险“喜新不必厌旧”。从《使用规范》公布即日起,在原合同约定的疾病范围内申请理赔时,只要符合原合同或新标准中重疾定义之一的,就可以按新标准获得赔付。
保险公司还承诺为旧的重大疾病险免费自动升级,持有老保单的市民,在保费没有增加的前提下,将获得更多更全面的保障。(邱玉峰 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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