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ChangSha]讯 2月20日,粗心旅客龙先生在武广高铁长沙[ChangSha]南火车站出站时,将装有1.26万元巨款的钱包放在行李拖箱上拖行,不慎遗落在地,被路过的邓某拾获后,藏匿在家中。昨日,长铁警方通过摄像头锁定了捡钱人邓某,并说服邓某承认捡到钱包的事实并物归原主。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20日下午3时许,长沙[ChangSha]铁路公安处长沙[ChangSha]南站派出所接旅客龙某(男,24岁,湖南省邵阳市人)报案称,大约一个小时前,其乘坐武汉开往广州南的列车达到长沙[ChangSha]南站,等走到出站口公交坪时,发现自己放在拖箱上的棕色小夹包丧失,包内有人民币1.26万元、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物。 内容来自dedecms
民警[MinJing]立即根据龙某出站的路线,调取视频监控,并发现当日13时50分许,龙某的夹包系在长沙[ChangSha]南站出站层处掉落在地,尔后被一穿黑色夹克的男子捡走。但因为该男子背对摄像头,面容比较隐约。 内容来自dedecms
随后,民警[MinJing]敏捷在周围开展调查拜访,查实该黑衣男子系出租车司机邓某。2月25日10时许,当邓某(男,41岁,湖南省茶陵县火田镇人)涌现在长沙[ChangSha]南站载客时,被民警[MinJing]发现并查获。 本文来自织梦
在初步审查中,邓某拒不承认捡拾钱包的事实,并一再要求民警[MinJing]出示证据。“捡钱不犯罪,但是拒不返还失主[ShiZhu]就犯了法。”民警[MinJing]劝告邓某。一直僵持了四五个小时,直到民警[MinJing]让其观看监控录像画面后,邓某才终于承认捡钱的事实,并交代将所捡财物藏匿于家中衣柜、书柜、床头柜等处。根据其供述,民警[MinJing]在其家中缉获了全体赃款、赃物,并归还失主[ShiZhu]龙先生。 本文来自织梦
捡钱后不归还失主[ShiZhu],到底犯罪不犯罪呢?据办案民警[MinJing]介绍,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ShiZhu]有权要求返还。在金额较大(1万元以上)拒不返还的情形下会构成侵犯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侵犯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拾款人自动归还,失主[ShiZhu]放弃追究其义务,拾款人方可免予刑事处分。对于捡拾者,失主[ShiZhu]可以给予必定的报酬。但是这属于失主[ShiZhu]的自愿行为。 copyright dedecms
记者龙涛 通信员朱红梅 熊德强 dedecm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