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LiHun]时,财产[CaiChan]被转移该如何处理?” “丈夫有了外遇,我怎么取证?” 面对这些问题,你有答案吗?很多女性在遇到这些事情时,都不知所措,如何取证,如何有效地从法律上处罚负心人?今天是妇女节,本报记者特地从法院找到两个夫妻离婚[LiHun]财产[CaiChan]分割的案例,分析其中问题为大家支招。本报记者全欣 长沙报道 录音“曝光”丈夫外遇 李女士[NvShi]和丈夫已结婚18年了。但李女士[NvShi]感觉到丈夫开始变了,总是魂不守舍,电话也多了,短信也频繁了。李女士[NvShi]深信丈夫在外面有了相好。让李女士[NvShi]没有想到的是,丈夫突然提出了离婚[LiHun]。 律师夏焕芳说,李女士[NvShi]无法查找丈夫婚外情的证据,如果同意离婚[LiHun],李女士[NvShi]难以要求丈夫承担过错责任并获得赔偿。 “第一次诉讼,不指出对方过错,坚持不离婚[LiHun],利用第一次判决不离婚[LiHun]以后六个月的息诉期调查吴某的婚外情,并提出离婚[LiHun]诉讼并要求吴某赔偿。”李女士[NvShi]按照夏焕芳的意见忙开了,她在家里的固定电话上安装录音设备,录下丈夫与第三者上百次的通话内容;还找到了丈夫给第三者写的上十封书信和邮件,及合影。 李女士[NvShi]掌握丈夫存在婚外恋的大量证据,随后,她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LiHun]诉讼。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其丈夫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双方离婚[LiHun],并在财产[CaiChan]分割时,秉着照顾女方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李女士[NvShi]分得三分之二的共同财产[CaiChan]。 提醒:偷拍只能在自家 “证明外遇、婚外情,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夏焕芳提醒,在进行离婚[LiHun]诉讼时,照片、录音、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保证书、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等证据会被法院采信。同时需注意的是,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外,夏焕芳提醒,婚外情的取证方式必须要注意的是,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 离婚[LiHun]前丈夫私藏40万元 张女士[NvShi]和王先生于2008年9月份协议离婚[LiHun],王先生否认自己手中有存款,民政部门准许双方离婚[LiHun],对查明的夫妻共同财产[CaiChan]进行了分割。2009年2月份张女士[NvShi]偶然发现王先生留下的一张存款凭条,上面显示王先生在离婚[LiHun]前以个人名义存入了40万元。 随后,张女士[NvShi]发现这一事实后,状告王先生要求重分财产[CaiChan]。经法院审理,张女士[NvShi]分得隐匿的存款22万元。 律师舒春燕介绍,在她办理大量离婚[LiHun]案件中越来越有这样的体会:在婚姻处于破裂的边缘时,不少夫妻都会使出浑身解数,或者私自取出存单转投股市、国债,或者买房置地将财产[CaiChan]转移至他人名下,让对方根本摸不到边。 为此,律师提醒,预防因离婚[LiHun]引起的财产[CaiChan]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CaiChan]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CaiChan]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CaiChan],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CaiChan]以及离婚[LiHun]时的财产[CaiChan]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CaiChan]和婚后共同财产[CaiChan]的归属。财产[CaiChan]公证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处理。 提醒:关系破裂财权要收回 一旦发觉夫妻关系即将破裂,为防止单方面处置财产[CaiChan],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时那样把财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CaiChan],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CaiChan]转移时,决不可掉以轻心。 在离婚[LiHun]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CaiChan]的证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Cai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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