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启动追责程序并向当事人道歉
本报长沙讯 长沙县[ChangShaXian]跳马镇人刘凯有一次偶然去派出所查个人档案,发现档案中有“盗窃抢劫”的记录(详见本报7月7日有关报道)。刘凯说:“我肯定没有干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因此,他屡次去当地派出所求证此事,希望消除这“莫须有”的记录,但过了近一年,仍然未得到明确回复。近日,刘凯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在记者协助下,事情终于有了结果。 dedecms.com
记者昨日从长沙县[ChangShaXian]公安局[GongAnJu]获悉:经县公安局[GongAnJu]调查,目前基本上可以确定是派出所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致。警方的一份《关于将刘凯(长沙县[ChangShaXian]跳马镇人)错误[CuoWu]登记为有违法行为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显示:“2006年7月,长沙县[ChangShaXian]公安局[GongAnJu]江背派出所在侦办一起盗窃团伙案件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铠(长沙县[ChangShaXian]安沙镇人),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未仔细核对,将与之出生月日相同的刘凯的身份信息错误[CuoWu]地当作犯罪嫌疑人刘铠的身份信息,录入公安内部管理系统,以致出现了长沙县[ChangShaXian]跳马镇人刘凯被错误[CuoWu]登记为有违法行为人员的情况。” copyright dedecms
长沙县[ChangShaXian]公安局[GongAnJu]有关负责人表示,县公安局[GongAnJu]及当地派出所相关民警已向当事人刘凯当面道歉,并称“已启动追责程序,由督察部门牵头调查,将依照调查情况,对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警方在发现错误[CuoWu]后,立即按有关审批手续将内部管理系统中刘凯的错误[CuoWu]信息予以删除,同时在长沙市公安局[GongAnJu]内部系统中删除了有关刘凯的错误[CuoWu]记录。 内容来自dedecms
记者吴可 通讯员邹振魁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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