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外部监督,赣榆县检察院将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合署办公,畅通人民监督员监督的途径。
一是利用案管部门统一办理案件受理、登记和流转等手续,掌握案件动态的优势,强化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二是利用案件部门开具搜查证、扣押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的便利,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的监督;三是利用案管部门对拟作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撤销案件、无罪案件以及改变重大事实和定性的案件实行同步督察的优势,强化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