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低保处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金将提高标准,10余万低保户将从中获益。
据悉,此次我市低保金增长规定,城市低保户将根据上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的20%~25%确定,农村低保户将按照当地农村上年平均纯收入的20%~25%确定。此外,城市低保户还将享受每户每月20元的食物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了解到,此次低保金增长的确定方式,城市增长的标准将由市里统一确定,我市城镇居民将由每人每月的230元的低保金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同时,我市滨海、阜宁、响水、射阳、建湖等县的低保金将增长到245元每人每月,各县管辖的区内农村低保金的增长将由各县根据情况自行决定,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