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道路上的限速标志,开车人往往视而不见。“白领”孙某就因为在中央路超速行驶,将一个横过马路的行人撞死在斑马线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时我已来不及刹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5岁的孙某从医科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医药公司上班。上月8日夜,他驾着向朋友借来的“别克”轿车,到迈皋桥的女友家拿了照相机,准备去中山南路的朋友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孙某自述,他开车沿着中央路由北向南行驶,在绿灯最后7秒时驶过了许府巷路口的停车线。由于这是个“丁”字路口,他快到路口时观察了一下右边路况,看看有无车辆从许府巷出来,而路中间较暗就没注意看。不料到路口中央时发现,在南侧路口的斑马线上,紧靠中央隔离护栏一股车道上有个行人。他以为对方会停下让路,也就没踩刹。不料行人先是往后退了一步,随即便朝马路对面冲去,“这时我已来不及刹车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辆车时速应有80到100”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孙某快进路口时即使观察了路口中央情况,恐怕也难以避免事故。因为他是超速通过路口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接受调查时,孙某坚称自己开车的时速是67公里。但有位也是驾驶员的目击者证实,他在事故现场就说孙某“你车开快了”。见孙某辩解“不快,也就70码”,他还反驳,“路口光线不好,70码还不快啊!” tujian.org
开出租车的柯先生证言更详细:“当时,我在离许府巷路口还有一二百米时看到,这个路口的直行绿灯还有六七秒,我看过不去就减慢了车速。这时,一辆浅灰色轿车却很快从后面追上来,超过时和我车贴得很近,接着就看到这辆车出事了。我估计,这辆车时速应有80到100公里。”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即使按时速70公里计算,1秒钟也能行驶19.45米!显然,孙某就是看见行人,此时避让也为时已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市区行车也要按限定时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处理事故的民警鞠斌介绍,孙某已是超速行驶、观察疏忽。中央路双向6车道,路灯难以照亮路口中央,行道树枝叶繁茂,投影也会干扰开车人视线。何况行人不像交警穿有反光背心,夜间自然不易识别。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故的发生,与孙某的精力、心态也不无关系。事发当天,他上午上班,下午上街购物,又与同事会面,到夜晚开车时自然精力不济,反应灵敏度降低。当时,孙某在中间一股道行车,左右皆无车辆,路面空旷,这也使其麻痹大意起来。 tujian.org
鞠斌强调,原因有多种,但最主要的还是超速行驶。“这起事故说明,不仅在高速公路,在市区道路行车也要按限定时速行驶。尤其是在夜晚经过路口时,更不能因道路通畅而疾驶通过。”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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