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2009年苏州市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转移)行政村认定标准》。核心内容包括,社区应组织有效的就业帮扶活动,确保社区内90%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各种形式的就业,其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90%以上。“零就业家庭”实施专项援助服务,月内动态清零。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走访率达到100%,其中对登记的失业人员每半年跟踪走访1次以上,对登记的就业困难对象每季度跟踪走访1次以上。积极为高校毕业生送“青年见习基地”信息,开展创业培训推荐,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审,为自主创业人员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初审及跟踪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9年苏州市充分就业(转移)行政村认定标准为:行政村内有劳动能力与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0%以上,就业率达90%以上。零转移家庭户中有劳动能力与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中,至少1人实现转移就业。对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以及培训愿望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131”——一次职业指导、三次有效就业信息、一次职业培训的就业服务,进行服务记录。协助符合条件并有就业要求的被征地无业农民100%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做好台账。 tujian.org
认定标准还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如拒绝就业服务三次以上、或拒绝有效推荐就业岗位三次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视为无就业愿望。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我市是于去年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行政村列入了市政府实事项目的。 2008年我市共评出687个充分就业社区、831个充分就业行政村,分别达到了全市社区与行政村总数的93.98%和75.34%,其中有373个社区申报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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