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体系最后一块“真空地带”即将被填补,今年秋季开学时,我市大学生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月4日,我市出台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从制度上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举措意味着,我市医保将在制度上实现“全覆盖”。 驻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从今年9月1日起,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约有5.2万人受益。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市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即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城乡低保、特困家庭和重度残疾的大学生,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个人缴纳10元;其他大学生,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元,个人缴纳30元。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市区中小学生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保险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至下年的8月31日。在当年的保险年度内可以得到最高17万多元的医疗费用补偿,还能享受最高2万元的医疗救助。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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