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南通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南通市区(含崇川、港闸、开发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超过3000元的,可按自愿原则,参加市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享受住院补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南通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个人账户累积过多,容易带来违规行为,比如用里面的钱买生活用品等。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南通市规定,凡是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超过3000元的,超出的部分可用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500元一份,在一个保险期限内(3年),每位参保人员最多可购买10份。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将保险费划至补充医疗保险专用账户,采用团体方式向协议商业保险公司为参保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补充医保有什么好处?记者了解到,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并缴费后,参保职工可在保险期内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保险期内,参保职工意外死亡,一次性给付10000元/份(含本金);保险期内,参保职工住院,每天给付30元/份住院补贴,每年90天封顶。若参保职工没有生病,保险期满后,返还本金给参保者。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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