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如果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恶意逼讨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有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在市场准入、从业资格、资质升级、评优评奖等诸多方面将受到限制。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清欠办了解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根据省清欠办出台的《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部署,我市清欠工作将按照“谁拖欠、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含劳务工程款)的,应通过诉讼渠道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恶意逼讨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将被问责。其中,对不配合政府或有关部门协调,造成农民工多次上访;经协调,当事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但不认真履约;已进入司法程序或法院已判决,仍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集访等行为,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将责任人清出建筑市场。对以打、砸、抢、拉横幅、喊口号等方式,围堵道路、桥梁造成交通中断,围堵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等行为,除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将责任人清出建筑市场外,还将限制企业一定期限内的市场准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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