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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未申请,开发商却给业主发了人防办的小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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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了几十万元,买了车位之后,张家港的几名业主越想越后悔,最近,他们到北京搬来了“维权斗士”王海,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诉状指出两个疑问:人防工程建设成本已分摊到购房款,开发商凭什么搞“二次销售”?一个车位售价20万元的依据在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人们在关注着人防车位纠纷的同时,也关注着王海的维权力度到底有多强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车位争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余万元只买到使用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4年7月16日,钱先生在张家港市中心的王府名邸小区买了一套房。考虑到小区内停车位紧张,他咬咬牙,于2006年1月24日买了一个车位,21.8万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花大价钱买了车位,领到的只是一张使用权证的收据,钱先生觉得充当了冤大头。而到了2007年2月,他又从开发商那里领到一张有“张防权证字”字样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权证”。小区里,众多业主跟钱先生境况相似,买的车位也在20万元上下。如沈先生,就在钱先生买车位同一天,他也买了价格为19.8万元的地下停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越想越不对劲,业主们群情激昂,他们开始找开发商张家港市新城置业有限公司理论。开发商的回答是:所有手续都是合法的,车位的所有权毫无争议地属于开发商,售价依据了张家港市物价局的批文。 tujian.org
此后,小区停车纠纷并未了结。2008年12月13日,王府名邸小区的宣传栏张贴了一份通知,主要内容为:王府名邸地下停车场道闸系统即将启用,届时将对临时停车执行2元/小时的收费标准,请王府名邸未购买车位或未办理租赁手续的业主,到新城置业营销部办理手续。落款是新城物业王府广场项目处,盖的章是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认为,通知的目的是要挟业主去购买车位,车位的价格是全市最高的在18万-21万元之间,购买车位后业主拿到的只有使用权证,并非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9年1月1日,1幢到8幢的业主们在各自的窗口拉出横幅,分别有“苏州人防车位7万,张家港20万”、“车位收费20万只开企业收据”等等标语。大致的意思是,王府名邸地下车位系人防工程,却以每个车位20万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了小区业主,并且没有产权证,收费也没有发票,只有企业的收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业主较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家门口停车难道还要交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业主许先生看来,元旦的业主抗议活动收效明显:“因为没过几天,开发商就把车位的租金从6000多元降到3000多元。 ” tujian.org
但开发商不肯作更多让步。许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一些客户、亲戚经常到家里玩。可进了小区,临时停车执行2元/小时的收费标准。客人在小区停车半天,停车费要付十多元钱。“别人来做客,还要人付停车费,我们业主实在过意不去。 ” tujian.org
时间一长,业主们就达成了共识:车位价格太高,又掌握在开发商手上,业主们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了。在宣传栏中,业主们经常贴出“大字报”,其中一张写着:“按理说,地下停车场也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产权,对该产权全体业主是享有支配权的。在该通知之前,停车场执行的收费标准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按每次收费4元/辆,这与物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业主公约是一致的,但这次提价物业方面既没有和业主委员会沟通,也没有得到物价部门批准。难道业主在自己的家门口停车每天要交二十几元的停车费合法、合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业主委员会与政府部门进行了联系,张家港人防办表示,开发商的行为并没有违规。而这番表态,被业主们认为是政府工作人员偏袒开发商。经统计,小区内愿意出面讨回车位费的多达40多名。通过法律工作者姚爱华,业主们找到了王海,希望这位全国闻名的维权斗士出马,能为业主扳回局势。 tujian.org
王海出马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开发商无权处分人防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王海曾多次来苏州进行维权行动。今年5月,他再次来到张家港,与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的顾海峰律师一起展开调查,结论是:开发商无权处分人防车位。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6月5日,由王海和顾海峰代理诉讼,业主钱先生和沈先生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开发商张家港市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返还原告车位费和利息损失。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王海告诉记者,业主们的依据非常充足,主要是:一,人防车位作为小区惟一的停车场所,应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同时按公共配套规划建设的小区停车场,其建设成本是由业主支付的,亦理应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二,王府名邸的人防车位是利用王府名邸的地基建成的,而地基列入房屋建筑总成本,约占建筑费用的三分之一。所以,业主对利用地基修建的人防车位,理所当然拥有使用权。三,王府名邸的人防车位并非单独立项开发。开发商投资建设人防工程是开发王府名邸的附随权利义务,在转移土地使用权时应一并转让给全体业主。四,按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王府名邸人防车位的建设、使用和受益权利义务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权利义务,应该和王府名邸的房产一并转移给全体业主。五,建设工程的地下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就包含在了总面积之中,即建设工程的每平方建筑面积造价中包含了基本建设设施的投资。业主实际上支付了人防工程的建造费用。六,人防办无权许可开发商销售人防车位,也无权在房屋销售并且业委会成立后继续颁发《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给开发商。业委会成立前开发商可以根据取得的人防使用证期限对业主出租车位,但是出租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追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开发商态度还是没有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关于地下车位的纠纷,一直不停,2008年12月,相城区“香城花园”的业主花了几万元钱买下地下车位后,发现车位所在竟然是人防工程,集体找开发商要求退车位。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记者采访了开发商张家港市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行政人事部主任黄艳玲告诉记者,最近,公司已经得知业主向法院提交了诉状,但开发商不会因为业主的这些举动而改变既往态度。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她告诉记者,在王府名邸的业主提出异议后,张家港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已经联合答复业主们的质疑。今年3月,人防办、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协调会,出台了一个协调会纪要,明确表示,开发商出售停车位的做法不违规,而物价局也进行物价批文。“但是,公告书刚被张贴在小区,就被少数人撕毁。 ” tujian.org
王府名邸小区业委会一名姓翟的副主任告诉记者:“车位的产权是我们的,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权益,希望我们能得到依法维权。 ”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傍晚,王海再次联系本报记者,补充解释道:“物权法实施前,配建车位均为小区公共配套不能销售。而物权法实施后,规定配建车位可以出售,但是没有允许人防车位可以销售。我觉得,通过这个案件告诉广大业主,不要购买人防车位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是代理40多个业主进行维权,目前由于资料不全,只向法院提交了两份诉状。今后,其他业主的诉状还要陆续提交。 ”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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