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沛县认真落实省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县促进会精神,把改善支农服务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选采煤塌陷地复垦建设项目,积极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推荐重点工程,优选贷款项目。去年11月,沛县与省农发行签订了农业综合开发合作协议,申请项目贷款7000万元。为认真落实合作协议,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精心筛选2009年沛县农业发展重点工程,并组织财政局、国土局、农业资源开发局等部门协助农发行深入调研,实地考察重点工程,最终确定了9500亩采煤塌陷地复垦项目。另外,沛县还拟定了农业政策性信贷支持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计划争取农发行信贷资金5000万元,自筹资金2200万元,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住宅23栋及公共建筑设施,计划居住720户,2520人,可节约土地650亩。目前,项目初评材料已经形成,即将上报省、市农发行审查。(二)搭建融资平台,确立承贷主体。为顺利取得贷款支持,确保采煤塌陷地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在合规合法的范围内,我县挑选具有较强实力的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具体承担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项目落实工作。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1999年10月由县财政局出资1.45亿元注册成立,投资控股子公司9家,产权制度明晰,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目前,采煤塌陷地复垦项目建设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已经县人大批准纳入2009年-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三)积极筹集配套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到位。为加快实施采煤塌陷地复垦项目,我县安排财政部门早做计划,多方筹集配套资金,严格按照农发行贷款自筹资金比例及专户存储的规定及时存入农发行账户。今年3月沛县采煤塌陷地复垦6600万元项目贷款被省农发行批准,3月20日县财政局将自筹资金2900万元存入农发行专户,保证了采煤塌陷地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我县专门成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农工办、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农发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跟踪、检查项目资金的实施进展情况,保证采煤塌陷地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农发行中长期贷款管理规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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