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7岁男孩陈星坐妈妈的电动自行车出门,路上被一辆出租车[ChuZuChe]撞倒,妈妈受伤[ShouShang]不重,陈星却被撞成植物人。在接下来的三年多时间里,陈星的家人在启东市法援中心的帮助下,接连提起[TiQi]了五次诉讼,最终获得100余万元赔偿。 copyright dedecms
2007年11月3日早晨,南通启东的出租车[ChuZuChe]司机小吴[XiaoWu]正驾车行驶在某路段时,突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自行车上一对母子受伤[ShouShang]。事后,母子俩被送往医院,大人受伤[ShouShang]并不严重,倒是7岁的男孩陈星昏迷不醒,受伤[ShouShang]严重。事后,根据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司机小吴[XiaoWu]和陈星妈妈对事故负同等责任,陈星无责任。 织梦好,好织梦
小陈[XiaoChen]星被撞后一直昏迷,在启东住院10天后转入上海某医院救治。当年12月22日,陈星被鉴定因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评定为一级伤残,需24小时2人终身护理。这让陈星家人难以接受,而就在这场车祸前不久,陈星父亲老陈也因在工地受伤[ShouShang]双拐不能离身,儿子的事更让这家人陷入绝望。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2008年4月,老陈在启东法援中心的帮助下,向当地法院[FaYuan]提起[TiQi]民事赔偿诉讼。随后原、被告双方对小陈[XiaoChen]星的前期19万余元的医疗费用达成调解协议。随着陈星治疗继续,新费用不断产生。2008年10月,启东法援中心再次代理小陈[XiaoChen]星提起[TiQi]诉讼,要求被告小吴[XiaoWu]及出租车[ChuZuChe]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后期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各项共计180余万元。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2009年6月,法院[FaYuan]一审判决小吴[XiaoWu]对陈星支付各项赔偿86.9万余元,出租车[ChuZuChe]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但老陈却不服气,于是提起[TiQi]上诉。第三次诉讼的结果是维持原判,不过法院[FaYuan]要求小吴[XiaoWu]在规定日期前一次性给付。 dedecms.com
去年2月,启动法援第四次代理小陈[XiaoChen]星的案件,法院[FaYuan]支持小陈[XiaoChen]星的诉求,但却剔除了部分护理费用。老陈不服,再次向南通中院上诉。在法院[FaYuan]调解下,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2010年11月,老陈第五次申请法援,要求对2010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有关损失提起[TiQi]索赔。 dedecms.com
日前,本案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2010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据了解,2010年,江苏省法律援助案件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文中案件当事人系化名) 织梦好,好织梦
通讯员 何建华 快报记者 张瑜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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