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颖、实习生黄羽报道:8月17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为了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行为,我省即将出台《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加立法工作的透明度,集思广益,省政府法制办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征求意见稿规定,成本监审实行制定价格前监审和定期监审相结合的制度。对同一经营者的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成本,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交叉实施或者重复实施定调价监审和定期监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定调价监审或者定期监审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成本调查机构可以根据经营者、消费者及有关方面提出的制定价格的建议,也可以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施成本监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七类费用不得列入价格成本: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与实施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的费用;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活动发生的费用;生产经营支出中已经按照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或者政府给予补偿的部分;向投资人支付的利润分成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各类捐赠、赞助、罚款、违约金等支出;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合理费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制定价格的,由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成本监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泄露经营者商业秘密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者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成本资料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tujian.org
据悉,《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省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公布,有意见或建议者,可于2009年8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电子信箱:chenxiangming@jiangxi.gov.cn邮政编码:330046。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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