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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南昌市房管部门获悉,根据《南昌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从今日起,南昌将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不论是中介公司代办还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今后都将凭网上备案后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到受理窗口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经纪委托合同网上签订
房产经纪机构在接受房屋出售或者出租经纪委托时,经纪机构与委托人应当在网上签订房屋出售或者出租的经纪委托合同,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向市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这样可以防止经纪机构的不规范行为。
交易备案防“一房二卖”
房产经纪机构按照委托合同撮合当事人成交后,经纪人必须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网上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备案服务,签约后至当事人约定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申请手续前,网上操作系统禁止网上同一套房屋再签订交易合同。
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业主要先办理房源有效确认及产籍开放手续,然后交易双方持相关证件到交易大厅专设服务窗口申请代办《存量房买卖合同》打印及网上备案等服务,再凭网上备案后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到受理窗口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交易合同备案,可以从技术上防止“一房二卖”或“一房多卖”,也可以防止他人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二手房源信息全部上网
目前,存量房源供应信息比较散,80%以上的房源信息分散在全市的经纪门店中。《办法》实施后,原来分散的房源信息将汇集到统一的网上平台,形成覆盖出售和出租的房产供应网上信息平台,消费者保要登录南昌房产信息网,即可实现买房卖房“走百家不如走一家”。
在房源信息发布规则方面,对于一套房源有多家经纪委托的,网上信息平台只发布首家委托的房源信息,保证网上发布房源的唯一性。同时,网上信息平台与房产经纪机构的网上业务操作系统和房产登记信息系统实时相联,对进入合同签约阶段的房源信息和发生司法查封等限制房产交易情况的,网上信息平台即时撤销该房源信息。此外,发布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属状况采用了房产登记信息系统的信息,交易价格等信息采集了经纪委托合同的信息,保证了发布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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