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绪鸿实习生吴传华)小额速裁作为简易程序的一种新形式,从5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试点,此举有望提高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效率。5月2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RenMinFaYuan]获悉,江西省有4家基层法院开始试点,它们是青山湖区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安福县人民法院[RenMinFaYuan]、渝水区人民法院[RenMinFaYuan]、万年县人民法院[RenMinFaYuan]。
在这4家法院中,青山湖区人民法院[RenMinFaYuan]和安福县人民法院[RenMinFaYuan]为最高人民法院[RenMinFaYuan]试点单位。2日,据青山湖区人民法院[RenMinFaYuan]负责人介绍,该法院审判委员会已通过小额速裁操作规则,成立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组。据了解,青山湖区人民法院[RenMinFaYuan]的实施方案包括,规定适用对象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买卖、租赁和借用纠纷案件和拖欠水、电、暖、天然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件;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工资欠条直接向人民法院[RenMinFaYuan]起诉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的其他争议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方案还规定,适用小额速裁审理的民事案件将实行一审终审制,小额速裁庭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开庭审理终结并当庭宣判,不得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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