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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发布工资指导线 工人不涨工资经理别想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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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后,一线工人、技术工人的工资增幅要高于中层管理人员。如果不给一线工人和技术人员涨工资,企业经营者也不得涨工资。
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9%
沈阳市2008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下线和上线均与今年全省刚公布的标准保持了一致。其中,企业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9%。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得突破上线。
“根据抽样统计,国有企业的工资增幅已略高于其他企业,约束国有企业工资增幅,就是避免拉大不同企业间的工资收入差距。”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规划处许胜富处长这样解释。据了解,沈阳市的工资指导线考虑到了企业内不同职工工资增长的平衡。除了国有企业,垄断行业的工资增幅也将成为劳动部门重点监控对象。
工资增长向一线工人倾斜
“一线工人是企业创造财富的主体,但通过抽样调查发现,以往工资涨幅很高的企业,不是给一线工人涨工资,而是给企业领导涨工资,所以把企业整体工资增幅抬高了。”许胜富处长表示。
今年,沈阳新公布的工资指导线里特意规定: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对工资水平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资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要予以倾斜,其工资增幅应当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不得增长工资。
监督抽查企业工资增幅
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性,它是企业调整职工工资的重要参考。那么企业如果不照规定执行怎么办?
对此,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虽然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性,但却是企业调整职工工资的重要参考,而且劳动部门还是会对企业工资增长机制,以及具体的增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此外,沈阳市每年都将出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强制执行的。
本报记者 丁宁
新闻链接
2008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指导线
■基准线:12%
生产经营正常,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以按照基准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上线:19%
生产经营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上线区间内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下线:5%
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则可以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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