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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中国芭比娃娃 大连“福娃娃”终获合法身份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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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云晓
大连日报讯 以生产小辫子、大眼睛、身穿丝绸质地传统服装礼品玩具系列娃娃闻名市场的大连福娃娃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贾黎女士这几天喜上眉梢。日前,她告诉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日前作出决定,对“福娃娃及图”商标申请予以初步审定,这意味着有着和北京奥运吉祥物“福娃”相近名字的“福娃娃”终于获得合法身份。
2003年,大连福娃娃商贸有限公司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布娃娃———“福娃娃”。当年12月8日,公司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04年1月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但2006年7月,国家商标局以“福娃娃”与“福娃”文字相似,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而驳回了“福娃娃”的商标注册申请。
贾黎不想放弃,一来“福娃娃”并不是“福娃”;二来“福娃娃”不但已申请在先,而且使用在先。她拿着《商标法》咨询了许多法律专家,根据《商标法》所确定的复审程序,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本报2006年7月19日曾就此事作过详细报道。
记者看到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书,还在中国商标网上看到商标局将在1141期对“福娃娃”进行公告。贾黎女士认为,“福娃”代表了中国给全世界传递祝福、好运、和平、繁荣的美好心愿,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已让全世界逐渐认识、认同了中国的“福”文化,也为“福娃娃”造了势。今后每年祈福,人们最认同的可能就是“福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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