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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落实保障性住房150万平方米 拿行李就能住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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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讯(记者彭跃东)10月11日,记者从沈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市保障性住房目前已落实150.28万平方米,比计划多出5万多平方米。当天,市领导表示,今年底竣工的保障性住房将是装修过的——不但粉刷墙壁而且还会安上坐便和手盆,让住房困难群众拿着行李搬进去就能住。
据市房产局介绍,截至目前,2008年沈阳市14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已全部落实。实际落实保障性住房150.28万平方米,为计划的103.6%。其中,新开工面积62.37万平方米,占总量的41.5%;通过在建政府补贴住房或产权调换房转化的面积64.09万平方米,占总量的42.65%;通过回购普通商品房及其他住房的面积23.82万平方米,占总量的15.85%。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市保障性住房竣工136.79万平方米。截至9月30日,全市已发放租赁补贴1755万元,涉及居民11038户。
据了解,在今年保障性住房顺利实施即将完成的基础上,明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选址及建设工作也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在核实需求底数的基础上,全市目前已初步确定了明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将主要分布在长白、砂山、宁官、小榆新村、东站、高官台等地区。
“坚决不让开着‘大奔’的住上经济适用房!”当天,市领导再次强调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公示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性原则。他表示,沈阳市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就是要保证真正有住房困难的群众能够“住有所居”。因此,经济适用房在保证工期、保证质量、保障标准的前提下,更要在申购、登记、公示等环节中,保证“阳光操作”,避免暗箱操作和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同时,全市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发放也要依法依规进行,确保不发生腐败。
2009年全市保障性住房仍然按照“以需定建”的原则建设。10月20日是申请明年经济适用房报名的最后截止日期。各城区现在要组织好住房困难群众尽快申请、上报。未及时上报的,要抓紧时间进行调查;10月25日前,各城区要上报明年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地块;10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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