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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欠债无法偿还 竟然通过租房转卖实施诈骗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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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无法偿还,竟然通过租房转卖实施诈骗,妄想用非法所得抵偿欠款之外,再额外捞上一笔。为使诈骗能够得逞,违法人员挑选的作案目标都是亲朋好友。9月18日,沈阳警方破获了这起利用租房转卖的系列诈骗案。警方提醒,买房时要检验房屋的合法手续后再签合同,还应到房产部门确认房屋的来源,避免上当受骗。
以房抵债
今年5月6日,在于洪区做海鲜生意的夏国臣找到同村好友李某,“兄弟,我生意上出点问题,能不能借我7000块钱周转一下。”李某十分仗义,二话没说就凑了7000块钱,夏国臣保证3个月后还钱。
一晃3个月过去,却不见夏国臣还钱,李某打电话追问,夏国臣表示现在手头没钱,想过一段时间再还,李某没有同意。随后,在夏国臣生意合伙人林明的提议下,三人相约在酒桌上商量还款事宜。“夏国臣说林明认识人,有间50平方米的房子,便宜点卖我就当抵债。”李某回忆说。李某一下子拿不出2万多元的房款,林明给他开了“后门”,说可以分期付款,李某脑瓜一热,也没有看房,就与林明签订了购房协议。
此后,李某分两次又付给夏、林二人16500元房款。
买间出租房
房款已经支付,李某决定去看房子,他按合同写明的地点找到位于平罗镇某小区的一间50平方米居室,却发现里面住着另外一家人。“我们打算出租,可没说要卖啊!”听了房主的话,李某才知道被夏国臣和林明给忽悠了,他急忙找到夏、林二人。见事情败露,夏国臣只好答应还钱,可是还了11500元钱后,夏国臣和林明便一起消失了。
不久,李某得知,与自己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同村的另外3个人。其中,夏国臣一亲属支付了全部65000元房款,进住不久房主就找上门来。李某等人千方百计寻找夏国臣和林明的下落。9月7日晚,李某等人在三台子附近转悠了4天后,终于在一个饭店门口发现了林明,随即向于洪区平罗派出所报案。林明被抓不久,夏国臣也归案。
购房要小心
目前,犯罪嫌疑人夏国臣、林明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购房时,购房人一定要亲眼看到所购房屋的合法手续后再签订购房合同,同时还应到房产部门了解相关情况,确认所购房屋的来源,避免上当受骗。此外,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也应履行相应合法手续,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本报记者 崔平
(感谢市公安局杨巨生协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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