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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9月26日起可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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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讯 记者王笑梅报道 记者从9月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9月26日起,我省将在计算机自动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方式的基础上,增加自编自选方式,即机动车所有人可选择自己喜爱的号码作为机动车的号牌。
我省现行的机动车号牌号码确定方式为10选1的计算机自动选取,增加自编自选方式后,车主可以自愿选择计算机自动选取或自编自选两种方式中的任一种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如选择自编自选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人可在车管所提供的自助终端机(即触摸屏)上,在规定的选号规则及号段内进行自编自选,只要其编选出的号码没有被使用,那么系统便会提示其选号成功,否则系统会提示该号码已被使用,请重新选择。编选成功后,计算机会自动打印凭证,申请人持该凭证到相关窗口完成业务办理。这种方式取得机动车号牌的时间会相对长些,但最长不超过15日,在此期间,机动车所有人可申领临时行驶号牌。
据了解,全省自编自选号牌号源总数为157.5万个。目前,自编自选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办理注册登记和辖区外转移登记的小型汽车,其他号牌种类和办理其他登记业务的机动车暂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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