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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08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地点作出变更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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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10月23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因新的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信息系统升级,2008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中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作出变更。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周六、周日正常工作)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沈阳市教育研究室221房间,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族街61巷1号(太原街沃尔玛超市南行200米)
报名范围: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化工、机械、金融、旅游、汽车、医药、电子、农学、礼仪专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在沈阳市教育研究室221房间报名。
所需材料: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需由本人报名,不可由他人代报,同时,还要携带好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沈阳教研网(http://www.syjyyj.cn)发布。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351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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