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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黑车这回招儿多 出租车都安“电子防伪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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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重罚——沈阳出重拳整治黑车!11月25日,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对出租汽车市场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发布有关通告。对于查扣的黑车,最高可给予10万元罚款,同时违法的驾驶员将被取消客运从业资格,2年内不得再从事客运驾驶。
整治对象——6种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对象为:凡未经沈阳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套牌”、“下线”出租汽车,非法营运的“黑车”、摩托车、残疾人车及在沈阳市驻点营运或者返程搭载乘客的外地出租汽车。这些车辆将一律予以取缔。
重点区域——12处
据悉,整治工作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重点为沈阳北站、沈阳站、桃仙机场、民主路、小津桥、“九·一八”法律博物馆、珠林桥、长客总站、长客西站、省快客站、南五马路(大润发)、道义地区及周边地区。
处罚最高——10万
对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或者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暂扣,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取消违法驾驶员客运从业资格,2年内不得从事客运经营性驾驶。而对具有出租汽车营运标识的非法营运“克隆”、“套牌”、“下线”出租车,除责令停止非法营运并依法暂扣车辆外,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没收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外地出租汽车未经沈阳市批准在沈阳市驻点营运或者返程搭载乘客等超出许可核定营运范围的,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拒绝处理——车辆拍卖
违法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对查扣的车辆进行拍卖。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营运车辆,予以报废。对拒绝、阻挠专项整治工作,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信访秩序的,非正常访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车将有电子“身份证”
今年年底前,沈城所有出租车将安装电子法律标签,以识别出租车是正规车还是黑车。
据介绍,电子法律标签约有名片大小,里面储存所有与该车辆有关的信息,是采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制作而成的。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像人的身份证一样,具有惟一性。执法人员通过车载式、手持式、基站式三种方式,对车辆进行检查,将使黑车无处藏身。手持式设备将在火车站、机场、商场、医院、宾馆停车场等静止状态下使用。基站式设备可安装在机场、火车站等停车场进出口或城市的进出口。
值得说明的是,目前电子法律标签已进入生产阶段,年底前将在出租车上统一安装,并且初次安装的费用由政府统一出资,而经营者无须自掏腰包。
固定线路拼车属违法
拼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沈阳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罗秀颀支队长介绍,目前对拼车的法律界定尚不明晰。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对于跑长途固定线路的车辆,虽然有营运手续,但如果拼车营运,属违法行为,这种营运超出许可范围。
为省钱,散客合伙拼车的行为是允许的,这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但是拼车前提是必须按计价器收费,所发生的费用由乘客之间自行分配。如果司机收取的费用超过计价器显示的费用,则属于索要高价行为,交通部门将对这种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本报记者 吴妍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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