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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老人年增20万 将出台鼓励兴办养老机构政策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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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讯 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620万,占我省人口总数的14.5%,且正以年均3.2%的速度快速增长。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辽宁省养老机构发展经验交流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两年后全省15%以上是老年人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省发改委助理巡视员崔庆凯昨日透露,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620万,占我省人口总数的14.5%,并且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0年,辽宁省60岁以上人口将占全省总人口的15%以上。
90万老人的养老床位没着落
如何让我省老年人能老有所养?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李连生介绍,仅靠家庭养老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省现有养老机构700余家,床位6.6万张,入住率达到85%以上,今年底将突破7.3万张。可是与迫切的社会需求相比,这些床位远远不够。目前,仅城镇养老机构的床位的缺口就高达90万张。而且现有的养老机构在软硬件条件、服务水平等方面也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政府将出台政策扶持
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正处级调研员李连生表示,目前,辽宁省正在制定全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意见,出台优惠政策,为养老机构发展助力。省相关部门将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形式,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逐渐由小作坊式的不规范养老模式向集团化、专业化、产业化、多元化发展。
同时,10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非营利性老年人福利机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的老年人活动场所的水、电、燃气、供暖、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应当按照当地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收缴。并且,新增的床位还将享受现金补助。
12月19日,由辽宁省发展委、辽宁省民政厅主办“辽宁省养老机构发展经验交流会”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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