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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省地方税费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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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各项税费总收入实现1335亿元,连续5年保持20%以上增长
辽宁日报讯 记者杨忠厚报道 2008年,全省地方税费收入在上年高基数、高增长基础上,收入总量、增量和增幅再次实现新的历史性突破,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省地税部门组织各项税费总收入1335亿元,比上年增收295.5亿元,同比增长28.4%,税收收入连续5年保持20%以上高幅增长。其中:地方税收全口径收入完成914.9亿元,比上年增加193.5亿元,同比增长26.8%;社会保险费完成397.1亿元,增加95亿元,同比增长31.4%。
据省地税局介绍,2008年全省地税收入呈现以下特点:增幅高于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以来的平均增长水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三个税种增收额占总增收额的53.2%,三大主体税种增收贡献突出;二、三产业税收协同增长,房地产业等四大重点行业仍是主要税收增长点,采矿业成为新的增收亮点;全省14个市收入全面增长。
据分析,我省地方税费收入保持持续平稳增长,首先得益于全省经济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重点项目积聚效应初步显现,为地方税费增长提供了坚实的税费源基础。同时,全省地税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严格计划管理,确保了将潜在的税源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2008年是地税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下半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减税政策出台加大了税收增长压力。全省地税系统进一步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对地区经济及税收影响,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对税收的影响,加强税源管理,优化收入结构,强化主体税收的征管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努力实现经济增长向税收增长的及时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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