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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农民工务工应防三大陷阱
2009-04-30
  新华网辽宁频道2月9日消息(记者王炳坤、陈光明)春节长假后,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一些招工陷阱也随之出现。辽宁省鞍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往年经验,总结了应当防备的三大用工陷阱。   ——千万别忘签劳动合同。鞍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很多来投诉的农民工都是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雇佣方说一套做一套,最后得不到事先谈好的工资数额。在正规的劳动合同里,注明了工资、加班费等各项待遇,雇佣方不认账时就有法可依。对此务工者应格外注意,上岗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明确法人防转包。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施工企业的信誉,对于信誉不好的,开出再高的工资也不要去。对于层层转包的建筑施工任务,一定要了解法人到底是谁。对于开工资的时间,也要和雇佣方明确,对于一些延后开工资的建筑施工单位,要在工作结束时让对方开个证明,证明施工质量没有问题,避免对方以施工质量不合格为由克扣工资。   ——去中介先看资质。务工者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找工作,一定要查看对方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全,要到国家认定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去找工作。   鞍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现在很多城市都开通了劳动者维权热线,务工者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尽可能保留证据,并向政府部门投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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