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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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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经济隆起 构建和谐鞍山
——鞍山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1999年鞍山市委、市政府首次提出了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短短的3年时间鞍山市于2002年就进入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行列。在2006年,鞍山市委、市政府甚至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奋斗目标写入鞍山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和 "十一五"规划,并以"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鞍山"为主题,坚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和重在建设、重在参与、重在过程的原则,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大力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鞍山"十一五"规划、市委十届一次至六次全会报告、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市直和有关中省直单位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内容中都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同时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创城工作。各种媒体利用其特点和优势,以专版、公益广告、工地围栏、电子宣传屏、系列文化活动等形式创建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使鞍山全民兴起了学先进、赶先进、为科学发展鞍山作贡献的热潮。两年来,鞍山市委中心组围绕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共开展学习43次,其中先后邀请中央政研室、中央党校、中国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来鞍作专题报告10余场次,带动全市学习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深入。并形成以市委宣讲团为龙头的市、县(市)区、乡街三级宣讲体系。
在鞍山市第十次党代会,把科学发展观与鞍山的具体特点结合起来,确立了未来五年科学发展鞍山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基本战略、战略举措、基本模式和战略重点。鞍山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任务,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始终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围绕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全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贯穿到大中小学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利用家长学校、市民学校、法制学校加强市民教育,印发了《鞍山市民文明手册》。
几年来,鞍山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健康需求。优先发展教育,投资6000万元,用于改善中小学校园环境和教学设施,投资1亿元建设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22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每个县(市)、区有一所高中免除学杂费,并逐步实现全市的高中全部免除学杂费。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场所连续三年在全省排名第一、新建、购买和改造艺术馆、市博物馆和市档案馆等文化设施、举办区级以上文化广场活动200多次、电影《小康路上》荣获全国和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电影作品奖、鞍山市连续6届荣获辽宁省艺术节金奖、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抢救、保护、传承及弘扬工作已跻身于全省前列……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市2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95%以上的街道和服务90%以上的居民。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把创建与城市建设、生态优化紧密结合起来,在科学改造城市中推进创城工作。同时坚持统筹协调,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生,为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几年来,经过鞍山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鞍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时,鞍山人也清醒地看到,鞍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与中央、省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鞍山人决心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来鞍检查指导为契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鞍山早日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为实现三到五年再造一个鞍山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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