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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进新房一年多 没水没电没暖气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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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置业对于普通人来说往往投入巨大,对我这个低收入家庭来说更是如此。2008年买下的一处住房,不但投入了我父母的毕生积蓄,还给我们一家人带来巨大的烦恼。
2008年1月,我看中了甘井子区悦岭街8号盛宝家园一套已经建好的现房。一家人统一意见后,我选定了位于2楼的一处60平方米的房子,并决定全款购房。该房屋的开发商是大连名城广隆集团,合同中的印章盖的是大连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们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交付业主使用,届时水电等应具备使用条件。同时,开发商还于房屋交付使用后的90天内协助业主办理产权。以上种种都明确地写在了房地产交易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我们一家以为这样便万无一失了,兴高采烈地憧憬着乔迁新房的日子。
终于,我拿到了新房的钥匙,但没想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屋内的自来水根本没给上,电也是开发商临时接的。我们如果要用水,需要到楼下小区内一个露天水管去接水回来,那个水管不但水质差,水压也特别低,几乎每天都要排上长长的队伍。用电就更不用说了,随时可能断电,家里冰箱根本不敢放东西,试着放几次,冷冻室里的东西几乎都化掉了。我开始着急起来,不断地去找名城集团交涉,但对方每次都以“快了,马上就快了”来答复我,但却丝毫看不到解决的希望。
2008年11月15日进入了冬季供暖期,但我住的小区却没有上暖气,原来是开发商拖欠了供暖方的并网费用。我们这些入住的业主被冻得实在忍受不了,就找到了政府部门。通过有关部门的协调,开发商和供暖公司暂时达成了协议:给我们小区先供暖一个冬天。这样,2008年12月6日,我们终于盼到了暖气。据我后来了解,小区的水电现状同样和开发商不按规定缴纳并网费用有关。现在,水电临时通上了,但今年冬天是否能供暖都心里还没底。除了这些以外,还有房屋产权一直没有办下来,即使我不去计较合同上所规定的违约金(按规定开发商已经欠了我5000余元),以后的落户等问题也迟早会找上来,因为是临时发票,我的住房公积金迟迟不能办理,真不知道我的这场购房噩梦何时才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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