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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发挥人大作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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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大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大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定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怀忠民主持,副主任王承敏、鞠文华、田树军、钱忠杰、陈利民,秘书长刘文健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张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娄玉华,大连海事法院院长王永奎,杜明成等9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2008年,大连海事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7件,结案2048件,结案率93.22%,同比提高0.85个百分点,结、收案数连续四年位居全国海事法院系统前列;全年执行收案247件,执结235件,执结率95.1%,全年未结案件无一超审限。在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大连海事法院的工作,大家认为大连海事法院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审判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大连海事法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海事法院进一步认真研究、改进工作。面对2009年的新形势、新情况,会议要求大连海事法院全面加强管理与创新,下力气解决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发展机制,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通过的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参会”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其他社会活动要服从常委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常委会全体或者分组会议时,应当在会前通过常委会秘书长向常委会主任请假。未经批准,每年缺席常委会会议一次的给予通报,二次的写出书面说明,三次的向常委会提出辞呈。
怀忠民指出,今年是我们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抢抓机遇的重要一年,也是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考验的一年,保增长是今年全市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重中之重。我们要按照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来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和优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准则,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要取向,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要职责,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要特别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做好扩内需调结构、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和重点民生问题的有效监督,全力推动大连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怀忠民说,按照中央部署,从去年9月份开始,全党开展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从常委会机关的职责和特点出发,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提高履职能力、工作水平为载体,着力转变、解决不适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和突出问题,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发挥组织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有所收获、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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