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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部署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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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讯(记者肖江、通讯员宇宁)3月4日,沈阳市召开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会议,对在全市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雍到会并讲话。
陈雍指出,进一步清理规范党群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关系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进领导机关工作作风和完成今年沈阳市“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三项重点工作。全市各级党群系统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
陈雍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查找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认真筛选清理对象。一是要明确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党委及直属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机关,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机关,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以及上述机关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二是要掌握清理政策。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提供依据并说明理由。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中央文件明确规定,或者未经中央批准,或者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要予以撤销。三是要搞好调查摸底、填报登记和甄别审核。要根据中央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抓紧进行调查统计,列出详尽具体项目,逐一登记,逐项核对,不留死角,确保不瞒报、不漏报。
陈雍要求,各级党委和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各人民团体,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走过场。在清理规范工作期间,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目前正在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原则上暂停举办,并认真搞好清理整顿工作。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清理规范工作的全过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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