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踏着春天的脚步,我们迎来了新中国第31个“植树节”。1979年2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每年的3月12日确定为我国的植树节。1981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将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株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作为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重视植树造林。毛泽东同志指出:“要重视林业、造林,这是我们将来的根本问题之一。”邓小平同志曾题词:“绿化祖国,造福万代。”江泽民同志号召我们再造秀美山川。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使我们的天空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新鲜、人与自然更和谐,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志和重要内容。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带领全省人民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省每年参加义务植树人数都在2000万人次以上,年植树近亿株。目前我省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5.13%,林业用地面积达到10425.45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8009.7万亩,活立木蓄积2.44亿立方米。当前,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正以蓬勃的发展态势,推动着全省国土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大力植树造林,建设生态辽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全省上下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掀起新一轮植树造林的热潮。
大力植树造林,建设生态辽宁,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植树造林工作,始终坚持把开展造林绿化活动作为文明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努力做到常抓不懈。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发挥带头和模范作用。
大力植树造林,建设生态辽宁,必须坚持以重点工程为载体。要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辽西北边界防护林、“五点一线”滨海大道绿化、辽西北荒山绿化和“百校千村”绿化工程,形成以工程建设为主导的生态建设工作格局。通过开展工程建设,促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深入开展。
大力植树造林,建设生态辽宁,必须不断增加林业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在加大投入的同时,不断完善支持造林绿化的各项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身造林绿化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生态建设。
大力植树造林,建设生态辽宁,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植树造林是各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用心植绿,精心护绿,用实际行动加快推进生态辽宁建设的步伐。
阳春三月,正是植树造林的大好季节。全省人民要积极加入到绿化辽宁的队伍中来,迅速掀起春季造林绿化的新高潮,用我们滴滴的汗水,浇灌出一片片崭新的绿色,用我们辛勤的双手,描绘出美好灿烂的明天,为建设生态辽宁作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