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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母爱:“慈母”纵儿行骗 母子双双落法网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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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讯 盘锦消息网友 陶凯龙 报料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钱财,儿子搞诈骗;不制止,母亲还帮忙。结果是母子俩双双落网。虽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但如果使用不当也会成为一种最烈性的毒药。近日,辽宁省辽河人民检察院就对这样一起母亲纵容并协助儿子行骗的案件提起了公诉。
杨某是辽宁盘锦人,是家中独生子,家境还算不错,但一直处于无业状态的他平时挥霍无度,自己还租了一辆轿车供自己享用,渐渐地高额的租车费用使他的手头越来越紧,无法满足自己无限膨胀的欲望,杨某便打起了以帮人调动、安排工作为由,骗取钱财的主意。但是杨某觉得自己的谎言很难得到他人的信服,便想让自己的母亲王某出面帮助其进行诈骗。当杨某向王某提及此事时,王某起初表示拒绝,但杨某还是继续了自己的诈骗行为,王某得知此事后,不但没有及时的加以制止,还在杨某软磨硬泡下答应出面帮助杨某进行诈骗。在诈骗过程中,王某不但在杨某的授意下多次向被害人收取诈骗款项,甚至对那些心存顾虑的被害人进行游说,从而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这样,王某终于为了她那“慈母”的爱,与儿子一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也让杨某在犯罪的泥沼中越陷越深。自2006年7月至2008年底,除第一次诈骗王某不知情外,杨某、王某共同诈骗十一人,涉案价值三十余万元,所骗款项大部分被杨某挥霍。
事后,王某对自己的荒唐行为追悔莫及,连称“自己错误的母爱毁了儿子”。我们不可否认这位母亲对儿子的爱,问题在于她将这种爱用在了错误的地方。如果这位母亲能够及时的劝阻儿子犯罪,那么也不会发生今天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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