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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丁利冬 通讯员 杨爱群) 记者8月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近期,国家环保部对我区减排工作进行了核查,发现有个别重点减排项目运行不稳定,污染物超标排放。
面对上述问题,8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召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视频会议,决定对问题突出的托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包钢一烧结、包头东方希铝电厂、霍煤鸿骏自备电厂、呼和浩特章盖营污水处理厂、临河污水处理厂、满洲里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同时,环保厅要求今年确定的35座污水处理厂必须按期建成,列入十一五规划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下半年必须全部开工建设。在十一五末,全区所有旗县所在地城镇都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减排工程建设进度,对未能按时完成的实行停产治理,对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人,按国务院有关考核内容进行处理。对非电行业特别是焦化行业加大管理力度,有关地区政府要对没有按照内政发[2008]79号文件要求完成治理的焦化、钢铁企业下达限期治理或关停要求,对已完成治理的要尽快验收,加强监管,确保年内减排任务的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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