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汪敏 实习生 雷一闻)1月11日,宁夏首次立法听证会在银川举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芳、陈守信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吕重光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赵振邦介绍了此次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来自宁夏各地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20名听证代表在会上就《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中第十五条中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等三个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栋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助理巡视员洪寅生分别从执法的角度陈述了自己的意见。
这次是宁夏首次举办立法听证会,是本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推进立法民主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激发民众参与立法的民主热情,提高公众对于立法的认同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中国地方立法机关在立法听证方面不断探索。据统计,自2000年《立法法》颁布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共对39件地方性法规草案举行过38次立法听证会,内容涵盖了市场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资源保护、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拆迁管理和见义勇为等诸多方面。
会后,吕重光在接受本网站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听证会的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整理,形成立法听证会报告,提交下一次常委会审议,并作为常委会审议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芳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吕重光主持会议
立法听证陈述人陈心慧陈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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