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一、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形成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长效机制
(1)加大粮食直补力度。自治区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范围不变,标准由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将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化肥补贴通过“一卡通”一次发放,做到公开透明,方便群众,降低成本。
(2)完善生态建设补偿制度。严格规范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补助兑付制度,有关部门做好验收、补植、测算、分户、到账、兑付等环节的衔接,确保补助资金和粮食及时足额发放到户。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细则,力争今年有实质性进展。
(3)建立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各类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政策性补贴、信贷贴息和以奖代补等形式扶持特色产业发展,逐步建立明晰完善的政策体系,形成投资合力。
(4)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今年,自治区财政及市、县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
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5)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水平。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进一步加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力度,启动实施“西北生态与现代农业省域示范区”项目,加快吴忠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切实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覆盖率。改革和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思路,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服务,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完善“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活力。各级政府要把农业科技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
(6)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广泛开展节本增效。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使用节能型农业机械和加工设备,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立体复合种植模式,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和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7)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管理。在特色优势产业形成规模的地区,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引导和帮助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强化品牌农产品建设,打响“清真品牌”、“特色品牌”、“原产地品牌”。灌区各县(市、区)、农垦农场争取用三到五年时间率先实现农业标准化。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县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8)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与信息服务,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落实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确保农产品运销畅通。实施“千村百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实行化肥淡季储备制度,严格监管农资价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三、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9)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对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基础性作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增加种粮收益。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加快灌区优质大米基地建设和冬麦北移,扩大专用粮生产规模。坚持和完善粮食最低收购指导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10)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自治区集中扶持枸杞、奶业、清真牛羊肉、马铃薯和瓜菜、葡萄、红枣等特色优势产业,力争三年内在规模、品牌、效益上实现重大突破。各地要根据这一目标,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落实年度发展任务,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尽快形成规模。今年,要新增枸杞6万亩、奶牛3万头、肉牛8万头、肉羊100万只、马铃薯50万亩、葡萄4万亩、压砂瓜20万亩、红枣8万亩。自治区采用贴息、参股、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各市县也要集中财力,择优扶持。
(11)大力发展劳务产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劳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增加农民务工收入。自治区各类重点工程项目在用工计划内要尽可能多地使用农民工。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提高补助标准,不断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的工资保障金和社会保障制度,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人身保险、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办法。今年培训农民工10万人以上、输出75万人,使劳务产业继续成为农民增收的亮点。
(12)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要把乡镇企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载体,积极引导乡镇企业转变机制和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要把小城镇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平台,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引导各类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吸引农民工就业创业,吸纳农村人口,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要把壮大县域经济作为一项大战略,全面振兴和繁荣农村经济,切实增强扩大农民就业、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
(13)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大整村推进力度,继续对第一批203个贫困村进行集中扶持,确保今年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的目标。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实施以泾源县为核心区的六盘山肉牛基地项目、以西吉县为核心区的马铃薯基地项目,对贫困群众直接受益的开发项目予以倾斜。认真抓好县外移民吊庄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善移民吊庄区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加快生态移民步伐。加强闽宁协作和对口帮扶,积极引进外资参与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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