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岁月流金,盛世丰年。过去的一年,你们辛勤耕耘在田间地头,为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中部干旱带遭遇严重旱情的情况下,我区粮食生产喜获丰收,粮食总产达到299.8万吨,迎来了历史上第二个丰收年。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你们的心血和汗水。在此,特向你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自治区党委、政府心系广大农民朋友,始终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一件头等大事来抓。2004年,自治区政府首先对川区粮食主产市县实行了粮食直补,按农户的农业税计税耕地面积每亩补贴10元,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采用“一卡通”方式直接兑付了直补资金;2005年,政府将粮食直补范围扩大到扬黄灌区,按农户实际耕地面积每亩补贴10元,粮食主产市县种粮农民的补贴也由2004年的户均68.76元、人均17.93元,增加到2005年的户均113.73元、人均27.2元。今年,中央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明确提出了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2006年政府继续对引黄灌区和扬黄灌区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并将粮食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15元。粮食补贴按种粮农民实际耕地面积计算兑付。为了让广大农民朋友切实感受到党的政策的温暖,我们仍然通过政府“一卡通”系统兑付粮食直补资金,各市县都必须于3月31日前全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你们手中。各级政府及任何部门都不准将粮食补贴资金抵扣贷款或欠款等。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每户享受粮食补贴的耕地面积、资金数额等情况,接受广大农民朋友的监督。
提高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标准,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而实施的一项惠农措施,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离不开广大农民朋友的大力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把这件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共同谱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篇章。
春节将至,祝广大农民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生活美满!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补贴方式改革领导小组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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