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水利厅灌溉管理局获悉,到目前,按照自治区农村水费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按比例向农民用水者协会返还的2120.4万元水费已经悉数到位,并按规定全部用于农民水协领导成员工资发放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
2005年是自治区农村水费改革的第一年,由于成立了农民用水者协会,实行了三费合一的新型收费制度,真正让农民淌上了明白水,交上了清楚费。按照自治区农村水费改革领导小组规定,将有2100多万元的水费向农民用水者协会返还。水费总额的70%用于支付协会领导成员工资,30%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造和维修。为了管好用好返还水费,各市县加大了对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到干部工资阳光化,修渠建闸民主化。贺兰县立岗镇惠农渠系农民用水者协会对返还的54万元水费一账两清,对10个村级协会提出的维修项目,组织技术人员逐项核定,落实项目。平罗县姚伏农民用水者协会对资金统一使用,钱跟项目走,避免了撒胡椒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