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区各级公安机关凡没有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的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领导,不得参与相应岗位的公安执法活动。公安民警通过执法资格认证后,每3年需对执法资格证书审验一次。不具有执法资格证书的民警,不得晋升为执法业务部门的领导,不得享受执法岗位的津贴或奖金。这是自治区公安厅日前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考核认证工作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个案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规定》等制度,对公安民警执法活动规定的“硬杠杠”。根据规定,今后,年度内有2件以上案件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办案民警,将离岗培训或调离执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