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我区各类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从今年7月开始,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全区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平安计划”是一个在高风险行业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三年行动计划。其工作重点是农民工相对较为集中、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发病率较高的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冶金、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其他高风险企业也应列入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参保的重点。按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计划目标,2006年,我区的国有重点大中型煤矿企业的农民工及新招用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加快推进小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及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07年,力争半数以上合法小煤矿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半数以上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半数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08年,基本实现全部合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据了解,从今年第三季度末开始,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根据农民工参保计划和工作重点,检查督办各统筹市推进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参保工作进度情况,对农民工参保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进度较慢的统筹市,将进行专项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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