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和杜绝在党委换届中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违纪现象,在市(县、乡)党委换届全面启动之前,吴忠市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吴忠市制定了21个不准,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在党委换届中必须做到“八个不准”,即不准违反规定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以工作性质特殊、任务重等为由,突破职数上限配备领导干部等。规定组工干部不准参加与工作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娱乐活动等“六不准”。对不遵守这些规定的领导或干部将给予党纪、政纪等处分和处罚。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社区表现纪实管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领导干部社区表现纪实卡》,各社区党组织通过直接接触领导干部本人、走访群众、收集信访反映等,全面了解领导干部的社区表现情况,看他们的生活观念是否积极向上,业余爱好是否健康,生活作风是否正派等。对纪实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根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存入干部监督档案,为在换届期间全面了解干部、准确客观评价干部提供依据。设立党委换届工作举报信箱和吴忠党建网监督邮箱,设立“12380”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举报受理,将群众举报的问题准确迅速地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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