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捐助标准:为每名贫困女大学生1000—2000元。也接受零星捐款进入基金会。自治区妇联收到捐款后,向捐赠人开具“春蕾计划”捐款专用收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监制)。捐款时请注明“捐助贫困女大学新生”字样,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捐赠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二、捐赠方式:根据捐赠方的实际情况,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捐款结对资助一名或若干名贫困女大学生,也可以是一个党(团)支部、一个集体、几个人共同捐款结对资助一名贫困女大学生。在8月20日前,向捐赠人和受助学生公布结对资助情况。根据资助结对的情况,捐赠人及受助学生的通信地址,双方可建立联络。学生有义务写信给捐赠人,汇报是否按时足额收到助学金及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
本次活动提供邮局汇款、现场捐赠等多种服务方式。
捐款热线电话:0951—5049047
邮局汇款: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18号,自治区妇联儿童部 邮政编码:750001
现场捐赠:可直接前往自治区妇联儿童部捐款,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18号(西门凤凰碑向北100米路西,自治区妇联办公楼2楼)。
三、助学金的申请
1、申请者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⑴本届高考本科上线且经录取(预科生和军事类等免除学费类高校录取生除外)的贫困女大学生;
⑵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贫困线,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农村 贫困生;
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下岗职工且尚未就业的城镇贫困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⑷家庭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灾害,经济困难的贫困生;
⑸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或残疾人子女(含本人残疾)优先。
2、申请期限及程序
⑴申请时间为7月15日—8月15日;
⑵符合条件者,在申请期限内到所在地县级妇联或登陆宁夏新闻网站下载《资助特困优秀女大学生申报表》或《中国妇基会、上海协和医院医学助学工程申报表》(只资助考取了医学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如实填写、提供相关资料(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贫困证明等),寄(送)至所在地县级妇联,做好预先报名。
四、审批手续
1、由自治区妇联、宁夏妇女儿童基金会结合收到的申请材料和捐方意愿,委托申请学生所在市、县(区)妇联根据申请资助条件对申请人进行情况核实;
2、审核后的部分学生将陆续在宁夏新闻网进行刊登,请社会各界认捐;
3、8月15日—8月20日,在宁夏新闻网站公示首批资助学生名单,对申请人资格有疑问者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51—5049047。
五、助学金发放
8月20日后,自治区妇联、宁夏妇女儿童基金会将通过各地“春蕾计划”实施机构,受助学生所在高校将助学金陆续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 宁夏妇女儿童基金会 二00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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