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为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我区日前已基本完成对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
目前,我区除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外,约有行政执法人员3万余人。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根据自治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审查区直行政执法部门上报的行政执法依据,明确了执法部门的职权范围及相关义务等。
8月16日至9月22日,自治区政府分两批发文对区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公布。公布的行政执法部门共45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9个。正在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1704部,包括法律139部、行政法规298部、地方性法规92部、部门规章1056部、政府规章119部。行政执法职权共4393项,其中行政许可623项,行政处罚3238项,行政强制133项,行政征收70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确认37项,其他行政职权282项。
目前,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5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已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