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频道10月29日电(记者艾福梅、罗国芳)为了统筹解决青铜峡水库自然保护区内的退耕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局部调整行政规划,将原属中宁县的跃进、新田两村整建制划归青铜峡市。
宁夏青铜峡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是自治区级的自然保护区,其范围跨越青铜峡、中宁两市县。由于历史原因,保护区内滩涂、岛屿被周边农民大量开垦耕种,自然生态遭到破坏。
为了保护湿地,恢复周边的生态环境,宁夏政府采取了退耕还湖、退田还湖政策,但由于行政区划与保护区界限不一致,水库湿地保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根据保护区管理局资料,从事垦荒滩耕种和二次承包耕种的多为中宁县白马乡跃进、新田两村村民,村民在保护区内垦荒耕种的土地几乎都在青铜峡市区划范围内。这对解决保护区内乱垦耕地的清退和承包耕种农民的生计问题带来了极大不便,不利于整体保护湿地。
宁夏民政厅通过实地调查,建议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主要将中宁县白马乡的跃进、新田两村划归青铜峡市,尽可能保持行政区划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统一,由青铜峡市统筹保护区内的退耕工作。整个调整方案涉及调整面积共约80平方公里,涉及农户804户、33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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