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自治区党环境委组织部环境在地方党委集中换届过程中,对受理的举报件坚持“四必查、四必清”,保证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7月到年底,我区市、县、乡三级地方党委进行集中换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及时、快速、便捷、高效”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举报件的查核督办力度:一是对反映换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必查,查清问题线索、涉及人员、事件真伪;二是对反映公示干部的问题必查,查清问题是否属实、干部是否清白;三是对反映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问题必查,查清干部任用的程序是否规范、原则是否坚持;四是对反映在换届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必查,查清违纪违规行为的环境质、范围和程度,努力做到凡举必查,凡查必清,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指示和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举报件的受理、登记、报批、调查、转办、督办、归档等工作程序,均进行严格规范和有序办理,出台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件归口办理暂行办法》,切实提高了换届期间举报件的办理效率。
在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换届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没有接到有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的举报,接到的4件有关换届人选个人问题的举报,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其中1人调整了工作岗位,其他3件不属实。
目前,我区县、乡两级党委换届工作已经圆满结束,由于采取“四必查、四必清”等有效措施,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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