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事厅获悉,自治区决定选拔62名应往届(2005届、2006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毕业生在农村基层锻炼时间为3年,锻炼期间占周转编制,锻炼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事业单位空余编制情况,及时安排工作,重点充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其中特别优秀的,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这次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毕业生自愿报名、学校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进行。选拔对象为本区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2006年毕业生,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2005年、2006年毕业生。对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校级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同时规定,选拔的毕业生将享受当地乡镇机关同类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