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1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了进一步调动产粮大县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中央及自治区财政决定拨付5996万元奖励产粮大县,奖励额度比上年增加63.5%。
据了解,自2005年中央财政实施“三奖一补”政策以来,我区重点产粮地区粮食生产热情高涨,据农业部门初步估算,秋粮产量22.2亿公斤,比上年增产0.7亿公斤。
今年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产粮大县奖励的力度,在去年55亿元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又增加30亿元。在奖励资金分配上,中央财政在保持去年奖励资金存量不变、奖励因素不变、奖励范围不变的基础上,依据近5年粮食商品量、粮食产量、粮食播种面积变化及增长因素进行测算分配,向粮食生产增长快、对全国及地区粮食安全影响大的地区倾斜。我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宁县及农垦农场等,纳入了中央财政奖励范围。另外,自治区财政将中卫市也纳入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