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06〕33号),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活动。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部门、单位之间一律不准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要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努力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各项规定,严禁借“两节”之机违反规定新设和变相增加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奖金标准。坚决禁止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突击花钱或滥发奖金、补贴、津贴。严禁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单位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通知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分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以及超标准超编购置公务用车。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管好下属部门和单位,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安排好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要深入到困难企业、贫困地区,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问题。要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到基层考察和慰问做到轻车简从。要加强对救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加强对生产和食品药品的监管,确保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妥善解决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的各种矛盾纠纷。要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期如数兑付。积极预防和严肃处理挪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专项资金、拖欠企业职工工资等问题。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加重农民和企业负担的收费、摊派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本通知,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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