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为确保200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下发了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1月30日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对大、中型客运车辆的运行安全状况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要确保春运期间全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区道路运输量将达445万人次,比去年增长4.6%。自治区公安厅要求交警总队领导在基层督战时间不少于20天,各支队负责人在基层督战时间不少于25天,大队负责人要在一线带队工作。
通知明确要求从事春运客运驾驶人必须参加一次安全教育,教育率要达到100%。凡在2006年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或在本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春运工作。针对今年交通流特点,各地要于1月29日统一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落实早7时至晚7时勤务制度。夜间,各交警支队要统一安排联勤,组织各交警大队对辖区主要公路进行错时错位巡查管控。要以客车为主,严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的违法行为,在对驾驶员进行处罚的同时,要及时通报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依法对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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